通告
永利集团304am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塑料件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完工情形掩护验收公示
2022-03-11 / 泉源:

  凭证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完工情形掩护治理条例〉的决议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宣布<建设项目完工情形掩护验收暂行措施>的通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“永利集团304am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利集团304am集团年产1000吨塑料件项目废气、废水、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完工情形掩护验收“公示如下:

  项目名称:“永利集团304am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利集团304am集团年产1000吨塑料件项目”

  所在:江苏省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琼花路8号

  建设单元:永利集团304am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  建设内容:永利集团304am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于1997年1月,位于江苏省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琼花路8号。公司谋划规模为牙刷、塑壳制品模具、旅游用品(不含专项允许产物)研发、设计、制造、加工、销售;牙签棒、漱口水、口腔喷雾产物、湿巾、牙膏、日用品销售等。公司于2021年申报了《永利集团304am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利集团304am集团年产1000吨塑料件项目》,并于2022年3月3日取得环评批文(批文号:扬环审批[2022]5号)。本ci验收内容为:永利集团304am集团年产1000吨塑料件项目“涉及废水、废气、噪声污染防治设施(不含固废部门)”。本ci验收所涉及的各项环保治理设施an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投入使用,知足“三同时”完工验收条件。

  公示时间:2022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6日(20个事情日)

  联系人:许剑

  联系电话:18936253318

  邮箱:xuj@perfct.com

  公示时代,对上述公示内容若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。∥宜饺诵胧鹫媸敌彰,单元须加盖公章。

附件1:永利集团304am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收监测陈诉.docx
永利集团304am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收监测陈诉.docx (458.36 KB)
附件2:验收监测陈诉.pdf
验收监测陈诉.pdf (28.9 MB)
附件3:专家意见+签到表.pdf
专家意见+签到表.pdf (1.39 MB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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